渣甸坊2業主違規僭建3度遭檢控 被重判罰款約8萬及6萬元

2020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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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銅鑼灣渣甸坊的業主因違規僭建,3度被屋宇署提出檢控。
2名銅鑼灣渣甸坊的業主,因違規僭建比單位大出最多3倍的搭建物,在過去3度被屋宇署檢控,但屢勸不改,日前被法庭重判罰款約8萬及6萬港元。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涉事2人在渣甸坊一幢商住大廈的2個毗鄰單位,未經批准下在平台違例搭建物,有關單位的面積各只有約20平方米,而搭建物的面積則約為80平方米及55平方米。2名業主無履行屋宇署清拆令,先後在2015與2018年被屋宇署提出檢控,2人早前已被定罪與罰款,但因仍未有履行命令清拆,屋宇署第3度提出檢控,2名業主再次被定罪,於本月10日被分別遭重罰80,500港元及60,500港元。
屋宇署發言人今(23日)指,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警告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署方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收阻嚇作用。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1天,另處罰款20,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