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被DQ提司法覆核 高院拒絕黃之鋒申請

2020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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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絕黃之鋒的司法覆核申請。(龍偉樑攝)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時任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報名參選南區區議會海怡西選區,但被指以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選項,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遭選舉主任裁定他的提名無效。黃事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選舉主任的決定,高院今天(23日)頒下判詞,指黃如要挑戰該決定,應該提出選舉呈請,因黃選擇了錯誤的法律程序,故拒絕其申請,並下令黃支付訟費。
黃之鋒在取得判決書後表示,對結果感到非常失望,會與律師研究是否提出上訴。對於法官指他用錯程序,黃表示選舉呈請只能定奪提名是否有效的問題,而不能處理選舉主任違憲濫權的情況。他又稱如果連司法覆核也不受理,是否代表法庭無意欲去處理選舉主任濫權,對問題視而不見。他又稱會繼續為不公義的事情作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