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稱法庭可被批評但須有理 學者轟本末倒置 法律界指有因果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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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法院判決引起社會爭議,影響市民對司法的信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23日)發表長達14頁的聲明,回應社會上對法官量刑不公、爭議判詞等批評。馬道立強調法院及法官可以被批評,但批評必須有理可據、並有充分及恰當的理由,否則危害香港的法治,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對不應該被政治化。他的聲明亦不支持設立量刑委員會。有學者斥馬道立向大眾聲明、而不是對法官的行為做出指引,做法「很荒謬」,亦正因法庭令大眾覺得沒有做到大公無私,才會有設立量刑委員會的訴求。另有法律界人士炮轟,本港法治近年被指司法不公,全屬昨日因、今日果,斥責是法院過往的行為造成今日的批評及惡果。
馬道立的聲明共提出6點解說,分別是保釋、量刑委員會、判刑、上訴與覆核、法官的公正性和對法院的批評。他在聲明中表示,判刑是一個法律問題,應按照法律原則予以決定。判刑是司法職能及程序的一部分,並非一個政治問題。任何一方對法院判處的刑罰不滿,應以上訴或覆核的形式尋求糾正,而律政司司長可基於幾個理由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這是糾正一項被視為不足或過重的刑罰的唯一恰當方法。
他續指,法院及法官誠然可以被批評,但批評必須有理可據、理由充分及恰當地提出,否則會損害公眾對司法的信心,最終危害香港的法治。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對不應該被政治化。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馬道立向大眾發聲明的行為本末倒置、做法荒謬,正因法官判刑不能做到不偏不倚,社會及市民才有設立量刑委員會的訴求,希望能釐定判刑標準。陳直指,英國亦有設立同類委員會的機制,認為法庭要與時並進,若其故步自封只會無助於加強社會對法庭的信心。
對於聲明中提到「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不應被政治化」,陳狠批,從過去關於法庭法官的爭議事件均可令人質疑,司法機構本身也帶有政治立場,炮轟自打嘴巴。陳舉例指,曾發表「斬人被告『情操高尚』論」的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被撤換暫停處理反修例案件;相反曾判處多宗反修例案不成立,及稱讚3名前「香港眾志」成員是未來「社會棟樑」的裁判官何俊堯則被調職至更高薪的刑事案件排期法官,陳反問當中是否沒有政治傾向。
至於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則狠批,本港法治近年被指司法不公,皆因昨日因、今日果,斥責法院在反修例案件中,屢次出現輕判輕放輕保釋的案件,然而法庭沒有從中汲取教訓,執意只從個人層面考慮疑犯的潛逃可能,而忽略從整體層面考慮反修例案可能涉及有組織、有規模犯事的可能,最終導致多宗棄保潛逃事件,「好似12暪逃事件,正係事實擺在眼前嘅活生生事例」。
龔炮轟,法院過往的行為,正是造成現時惡果和備受批評的原因。她指,早前有匿名信揭發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涉嫌於7月3日,在1個有全港裁判官出席的法律簡介會上,批評「藍絲」法官要小心言行的事件,司法機構至今仍只表示內容並不屬實,卻沒有拿出任何有力證據證明其沒有向個別群組的法官施壓,龔直斥「法庭睇證據,市民都係睇證據」,直指市民仍未釋除事件疑慮。
對於聲明提到「批評要有理可據,若只因案件的結果不合自己心意,便作出偏頗或違反基本原則的嚴重指稱屬錯誤」方面,龔認為,任何社會關注並涉及公眾利益的案件,社會各界都只是按客觀事實提出質疑,法庭可以不接受觀點,卻不應主觀判斷質疑屬無理無據,否則將予人獨裁的感覺。
被問到聲明內容令人聯想設立量刑委員會或將與政治化掛鈎時,龔反駁量刑委員會屬獨立組織,認為與政治無關。她又指,本港法治要持續進步,便不能因循守舊,而設立具透明度,並由律政司、司法機構和禁毒處代表及太平紳士等多元界別賢達所組成的量刑委員會,亦是其中一個解決刑罰爭議的新方法。
特首辦及律政司發言人均有回應事件,特首辦期望,馬道立的聲明會讓公眾不再對司法機構作出不恰當的評論,又強調港區國安法的制定無損司法獨立。律政司發言人則稱,市民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庭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但必須尊重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亦不應該肆意抨擊司法人員。談到律政司有上訴權時,發言人指,除非法庭的裁斷出現「有悖常情」的裁決,否則控方難以基於事實的裁斷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