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認毀交通燈判社服 同案改變主意認罪

2020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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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沙田法院審理。
去年8月5日有人發起全港「三罷」,並破壞交通燈及堵路等。兩名男子被指於當日清晨時分,在獅子山隧道公路近大圍路段剪毀交通燈電纜,因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控罪,今(23日)被判履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同案另一被告本不認罪,今亦改為認罪,續准保釋至10月14日量刑。
兩名被告分別是裝修工人辛惠霖(27歲),及設計師王潤琦(31歲)。控罪指,二人於2019年8月5日,在獅子山隧道公路與大埔公路大圍段交界路口剪爛交通燈電纜。辛早承認控罪,王今亦認罪候判。
裁判官對辛惠霖判刑時指,被告毀壞公物,案情嚴重,案發時香港正值相當困難的時刻,被告用錯方法來表達意見,對物品的毀壞程度亦不算低。惟考慮到事件不屬大規模破壞,亦沒有證據顯示會引致其他後果,而且被告認罪顯示真誠悔意,並已賠償了1.5萬港元,遂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履行社會服務令。
而王潤琦認罪後,辯方求情指他為兼職導師及經營咖啡店,案發當日會合辛本打算進行一些工程,但因受社會環境影響,一時愚蠢犯事,而他當時只是幫忙把風,現已明白不應以犯法行為來表達意見。裁判官將他的判刑押後,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下令他賠償1.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