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毒表證成立 休班警未決定是否出庭自辯

202009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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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天賜尚未決定是否會出庭自辯。
警方於去年初根據線報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派警員監視一名休班男警,趁該休班男警涉嫌與毒販交易後拘捕他。該休班男警和一名女子分別否認藏毒和販毒罪,案件今(24日)在屯門法院續審。法庭裁定兩罪均表面證供成立,女被告表明會出庭自辯,男被告則表示仍需考慮。案件下周一續審。
辯方在中段陳詞指,警方拘捕男被告陳天賜(47歲)時,在其身上搜出白色紙巾和兩包懷疑是毒品的白色粉末,可是當晚警員為證物拍照,照片卻顯示涉案毒品的顏色是黃色,質疑控方未能證明陳身上的物品,就是案中的毒品,加上陳一直沒有機會再看一次聲稱是毒品的物件,故認為控方缺乏表面證供。
至於女被告阮嘉欣(21歲),辯方指她當時只是純粹在場,和陳沒有交流,另外控方指包着毒品的紙巾有阮的DNA,但實情是紙巾上最少有另外兩名人士的DNA,加上阮和同行男子是情侶,接觸過該張紙巾亦很平常。
控方則指,警員將從陳身上搜出的白色粉末放入證物袋後,陳有在袋上加簽,加上化驗所不會接納未封好的證物袋,故不認為單憑色差,就可斷定陳身上的白色粉末並非涉案毒品。控方又認為阮並非單純地在場,指她兩度和同行男子有紙張交收,故認為阮有參與出售毒品。
控罪指男被告於去年2月21日,在青山龍門路新屯門中心地下電梯大堂管有有危險藥物,即2個膠袋內有含1.13克氯胺酮的粉末。女被告則被指在同日同地,販運同等分量的氯胺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