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行動藏雷射筆 青年守行為2年

202009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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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日黃大仙區曾發生激烈衝突。
去年8月5日「三罷」行動中,一名青年於黃大仙被截停並搜出雷射筆,因而被票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審訊期間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法庭下令被告自簽15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
23歲被告李俊科,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睦鄰街7號遊樂場管有一枝雷射筆。警員早前作供,指事發時黃大仙中心一帶有示威者聚集。他到場巡邏,發現被告戴着黑色口罩及太陽眼鏡、揹着背囊,邊行邊指向對開的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由於宿舍曾被示威者破壞,他懷疑被告會作出破壞行為,加上被告曾窒步,故覺得被告有可疑,遂截停調查。結果被告的背囊被搜出防毒面具、護目鏡及涉案雷射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