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未赴台投案死者母親欲聯署施壓 管浩鳴稱下周再商討

202009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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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的母親促請陳同佳(左)於下月23日前,赴台灣投案。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一度引起香港與台灣政治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本港涉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表示會赴台自首,但至今快將1年仍未前赴台灣。曾表示說服陳同佳前赴投案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26日)表示,將於下周與陳及其家人會面商討有關事宜,有消息會再作通知。有報道指,女死者潘曉穎的母親促請陳於下月23日、即出獄滿一周年前赴台自首,否則會發起聯署等活動施壓。
陳同佳去年刑滿出獄時,曾向曉穎的家人致歉,並承諾會赴台自首,但至今快將一年仍未兌現。管浩鳴多次表示從來陳無逃避自首,相信對方會承擔有關責任,惟陳一直遲遲未動身,更有指他現時仍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
就此,潘母日前接受傳媒表示「人在做,天在看」,希望陳盡快兌現赴台灣投案的承諾,指不想無了期等待,她又稱曉穎是她最疼愛的寶貝女兒,期待能為女兒討回公道,而陳至今仍未就謀殺罪名接受審判,形容是無公理及無公義。
潘母日前再接受傳媒訪問時,隔空敦促陳投案,又指下月23日是其最後投案限期,表示足足給了對方1年時間反省及前赴投案,表示若陳有勇氣就案件負責任,甚至可考慮為對方求情,但永遠不會原諒他。潘母又指難評估陳投案的成數,惟指若限期屆滿對方仍無行動,她不排除會發起聯署等活動,以群眾壓力令對方投案。
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2月與女友潘曉穎赴台旅遊期間,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並處理女友的財物,他在本港被控4項洗黑錢和3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高等法院經審訊後,於去年4月裁定陳4項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監29個月,於扣除之前被羈押的日數及三分之一刑期,於去年10月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