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公布制裁11中港官員細節 受制裁人士不得參與港府對美交易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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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圖)公布制裁中港官員的執行細節。
美國財政部因應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於8月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等人,指他們損害香港自治。財政部周五(25日)公布制裁令的執行細節,列明美國人可與港府部門往來,但受制裁官員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
財政部發出「常見問題F&Q 840號」文件,說明在中港官員受制裁下,只要制裁對象沒有直接或間接參與,美國人可繼續與制裁對象任職或控制的香港政府部門進行常規往來。
此外,華府亦禁止美國人與制裁對象交易、處理他們的物業或物業利益,包括任何由一名或更多受制裁人士直接或間接持有50%權益的實體。財政部提醒美國人在與制裁對象任職的港府部門來往時,應注意確保自己沒有在未經外國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批准下,與相關人士進行直接或間接交易。不過,美國人可以訂立與港府非受制裁官員簽署的合約,而該官員應獲港府授權簽訂相關合約。
本次制裁明顯是針對個人,有別於美國禁止公司或個人,與北韓或伊朗有業務往來的經濟封鎖及孤立模式。
按照美國財政部早前公布的制裁名單,制裁對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央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港府發言人回應指,有關公布是針對美國人,對此不會回應。港府早前已表明所謂的「制裁」毫無理據,是美方粗暴干預我國的內部事務,受影響的特區官員會無懼威嚇,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律政司回應指,就美國的所謂制裁對律政司司長及其家人的影響,司長不作評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對於美國的所謂制裁,他從來沒放在心上,亦不擔心,因美國也沒甚麼了不起。他稱,身為國家特區官員,只忠於國家、忠於香港辦事,對於别國的無理威脅恫嚇,他是不會有任何害怕、也不會有任何動搖。他奉勸美國人最好先管好自己的事,不要到處煽風點火,惟恐天下不亂,作出損人不利己的事,否則最後只會引火自焚。
特首辦主任陳國基表示,對於美國所做的一切小動作,目的只是想遏止中國的發展,他們是絕對不會成功的。美方愈是這樣做,只會令他愈堅定地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美國的行為都在預期之內,再次暴露他無理的霸權主義。他強調,維護自己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的事,他不會有任何動搖,只會更堅守信念,恪守崗位,履行職責及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