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設立機制 容許同性配偶可享公僕福利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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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鎮罡(左)及同性伴侶(右)去年中獲終審法院判勝訴。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不滿其同性婚姻伴侶不能享有公務員家人福利,及跟伴侶共同評稅而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判他在配偶福利方面勝訴,但其後又遭上訴庭推翻。梁之後提出終審上訴,並於去年中獲終審法院判勝訴。公務員事務局發出內部通知,指已設立機制容許境外締結同性婚姻的公務員,申報同性婚姻的狀況及申請相應配偶福利。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覆議員陳志全查詢指,局方已設立機制,讓公務員申報在香港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及申領相應的已婚公務員福利,局方會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處理每一宗申請。據悉,公務員事務局月中已經向各部門發便箋,強調並非強制申報同性婚姻,而是想申請相關福利的公務員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陳志全表示,終審法院去年中已有裁決,政府不但拖延落實政策,亦無向公眾公開,而他當時亦幫助同性公僕申請公務員宿舍,局方當時回應指會研究判詞後再作回覆,但事隔1年仍未有任何進展,他遂於上周一(14日)再去信當局查詢,至本周三(23日)才收到回覆,指已設立機制,同日發出內部通知。
陳指,當局解釋不夠明確,沒有清楚說明標準或機制,申報後每個個案仍需要個別處理,擔心政府輸了司法覆核,只會修改輸了的範疇,如處理梁鎮罡爭取的醫療及牙醫福利,但就不理同性公僕的房屋需求等,希望政府可以盡快清楚列明相關福利,不要歎慢板。
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周浩鼎則認為,政府只需要跟從終審法院判決作出修改,毋須做多,避免對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產生衝擊,由此看來,修改過程理應「好簡單」,政府應盡快處理,沒有理由拖延至今。
此外。梁鎮罡案中爭取合併評稅的部分亦獲判勝訴,稅務局網頁已列出有關處理任何已婚人士,不論是異性或同性婚姻,均有權與配偶選擇合併評稅,並可就配偶申索免稅額或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