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攜48條索帶囚5月半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009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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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訟庭法官批准被告陳俊傑保釋。
地產經紀陳俊傑因在去年11月2日,在維園示威現場附近被搜出48條膠索帶,今年8月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被判即時監禁5個月2星期,成為首宗就管有索帶而被定罪兼判囚的案件。他今天(28日)就原訟庭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共10萬港元擔保。
被告陳俊傑在判決後,同時就定罪及刑罰向高院提出上訴申請,現時法庭仍未就其上訴排期。原訟庭法官李運騰今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他以5萬港元現金,再加他的兄長當擔保人,另付出5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他外出。
另外,他須遵守宵禁令,每晚10時半至翌日早上8時禁止外出,並須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及承諾不離開香港和在指定地址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