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10.1遊行上訴遭駁回 警方指增社區爆疫風險

202009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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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原定在10月1日舉行遊行。
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日前向警方申請舉辦十一遊行以聲援12名於內地被拘捕港人,惟遭警方反對,他們對此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28日)召開經過逾兩小時聆訊後, 一致裁定駁回有關上訴。
民陣原定在10月1日舉行遊行,由銅鑼灣起步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與畢打街交界,惟上周遭警方反對,理由包括有違限聚令及防止暴力事件發生。
民陣代表律師黃宇逸在上訴委員會會議上反駁,在《公安條例》下警務處處長無權以維持公共衞生反對遊行,批評有關做法是越權。他又質疑,現時酒吧重開,客人飲酒均未有佩戴口罩,疾病傳播風險更高,反問為何市民佩戴口罩參與遊行卻不可。他又指出,警方有責任積極協助遊行安全及和平進行。
港島總區警司(行動)張志偉在會上強調,警方重視市民遊行集會權利,惟疫情情況不斷轉變,在諮詢衞生專家意見後對方亦不建議活動舉行。他續指,基於現時病毒感染風險高,社區上仍有隱性患者,認為今次遊行會大大增加社區爆發風險;二則是在過去活動進行期間或完結後,均有暴力事件出現,警方須要保障公眾安全,有責任反對遊行。
另外,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陳禮文補充指,暴力事件在活動中發生,全因民陣未有與暴力示威者割席,現時網上已流傳不同有關十一遊行的文宣,又有人在群組號召大量人群聚集,舉行「不和平活動」,警方有理由相信持不同意見的市民、商店會成為攻擊目標,暴力示威者也可能會混入人群,故有需要阻止激進示威者騎劫遊行活動。
上訴委員會主席杜溎峰認為,按現時情況在批准遊行時,不能能只考慮公共安全問題,同時亦有需要顧及疫情發展。至於何時才能再舉辦遊行集會,杜坦言仍是未知之數,需要按疫情最新發展做決定。
對於民陣在會上亦多次強調,會派出糾察維持現場秩序,並會呼籲參與遊行人士先量體溫再出發,到現場分為4人一組,相隔1.5米距離遊行。杜溎峰指,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今次遊行對公眾人士、公眾秩序構成嚴重威脅,影響警方履行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職責,維護公共安全。鑑於疫情發展及群眾聚集限制,加上上訴人未能說服委員會提出的防疫措施切實可行,故維持警方決定駁回上訴申請。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會後批評抗疫成為政治打壓的工具,又質疑政府未有及時封關是在延續疫情,令他們更有理由禁止遊行。對於在上訴委員會會議上,警方指如要做好防疫措施,應參考主題公園實名登記入場做法,以便日後追蹤感染源頭。岑子杰坦言對此感到擔心,憂慮警方未來將要求以實名制登記才可參與遊行,認為會進一步打擊港人自由。他強調,民陣未來會繼續申請遊行,雖然難以估計政府會以疫情打壓港人至何時,惟只有不斷履行權利,先知權利有否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