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聯盟未按協議提供歌曲 Neway入稟求退版權費

202009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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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y卡拉OK入稟高院,要求卡拉歌曲版權聯盟退回版權費。
卡拉OK連鎖集團「Neway」,與代表環球、華納、Sony Music三大唱片公司的「香港卡拉歌曲版權聯盟」,再因歌曲版權問題對簿公堂。Neway指版權聯盟方面未有按照雙方協議,在協議期內全期提供歌曲版權,提供的歌曲數目亦有不足。因此Neway於昨日(28日)入稟高院,要求版權聯盟退回多收的版權費用。
本案原告Neway Music Limited在訴狀指稱,它早前與被告香港卡拉歌曲版權聯盟有限公司訂立版權合約,據合約被告須在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間,准許原告使用8833首舊歌的卡拉OK錄像。不過被告在協議的首4年並無提供任何上述歌曲的准許,至第5年雖有提供,但被告就把同一首歌的MV版和演唱會版影片當成2首歌計算。
原告不認同此計算方法,指若把上述情況當為1首歌的話,被告只批准原告使用6227首歌曲,數量不及協議所訂的3/4。原告更指被告的做法,違反了高院於2017年就雙方紛爭所作之裁決。
原告表示,由於被告的違反協議行為,原告按協議支付的費用中,有部分應屬被告非法獲益。原告現在要求被告將有關非法獲益退還,金額則交由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