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會禁止2警員出席 警方譴責斥有關動議越權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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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卿(中)表示譴責。
中西區區議會今午(30日)召開會議,會議召開不久後,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指早前區議會通過臨時動議,禁止2名警務人員出席未來的區議會會議,要求該2名警務人員離開,但隨後多名警務人員離開會議室。警方隨後召開記者會,譴責中西區區議會針對警方,直斥相關動議是越權動議,又指是刻意侮辱行為。
警方聲稱有在席的議員對警方作出越權動議及刻意侮辱行為,因此代表「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離席以示抗議」。西區警區指揮官黃少卿指出,今日有中區及西區警區人員出席中西區區議會會議,但在會議開始後,鄭麗琼及其他議員對警區人員「多次作出刁難」,並以5月中西區區議會通過的一項臨時動議,禁止西區警區的2名警務人員代表參與會議。
黃少卿續指,會議在領導不公和虛假言論中進行歷時超過2.5小時,而警方在「面對議員不斷作出失實指控及無理謾罵,仍不亢不卑地回應提問」,但在討論的尾聲,有在席議員竟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拆卸西區警署,而黃立即就此要求發言表示反對動議內容,但卻遭主席禁止。
黃重申,政府早前已表示該動議禁止任何政府代表出席區議會會議屬於越權,有違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常規,但該會議員漠視政府的勸告,又強調區議會的良好運作有賴區議員與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在互相尊重的原則下溝通,希望中西區區議會主席能秉正處理議會事務,尊重部門代表的言論,並恪守《區議會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
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員回應事件時表示,警務處2名代表黃少卿及余剛出席今年5月的中西區議會會議時,多次違反區議會會議常則及不尊重區議會,例如多次自行離席及在未經主席同意下強行發言,又指依據中西區區議會議常規第15條,「如果出席或旁聽區議會會議的人士的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主席可對其作出警告;經警告無效,主席可勒令其離開會場。」
該會又指,今天警務處再次派出黃少卿及余剛出席會議,但經議員討論後認為應該維持5月的動議,又促請警方停止違逆民意,散布謊言,並另行派員出席中西區區議會的大會及各委員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