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3個月零定罪 學者諷如同無牙老虎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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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及議員批評律政司就國安法檢控不力。
《港區國安法》自今年6月30日實施至今3個月,當中只有2人被檢控,但未有定罪案例,令一眾違法之徒仍然視無忌憚,挑戰法紀。有學者及議員指出,國安法條文雖然嚴格,但作出檢控案例極少,加上至今未有任何定罪個案,無法彰顯國安法的威力,負責檢控工作的律政司責無旁貸,必須快審快判,才能起阻嚇作用。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國安法生效至今仍然是「零定罪」個案,儘管該法律條文如何嚴格,但一直未有定罪案例,既令法例無法彰顯威力,亦使港獨份子無視法紀,繼續犯案。陳說:「好似舉港獨標語及呼叫口號,但依家不論呼叫或展示口號都無人理會,變相令犯案者被放走,律政司有好大責任,即使高調拘捕壹傳媒黎智英,到依家都未被成功檢控。」
陳指出,最初國安法推出之初,被外界稱為定海神針,但久而久之市民都知道無人執法和檢控定罪,亦變成不會懼怕,「令人覺得會否本港對境外勢力投鼠忌器,一些同外國有關係的人都不會被定罪;形成可能外國有人介入,港府就不敢拘捕」。
他又指,若檢控及定罪人數一直未有大量增長,就會變相令國安法阻嚇力減低,不少人會繼續挑戰法律,「好似示威活動,經常見到有人於示威現場大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令國安法如同無牙老虎。」
議員葛珮帆亦指,自己與市民在《港區國安法》訂立初期,期望能雷厲風行地作出檢控,以及令有關違法人士定罪,但至今未有定罪個案,而且仍有大量人士違反國安法,未受法律制裁;甚至有人勾結外國勢力,卻仍未被拘捕。「有人明目張膽違法,但都是沒有執法,變相令其他人都不怕法例。」
警方至今拘捕28人,葛認為警方的而且確有執法,但明顯有不少違法之徒仍然逍遙法外,未被拘捕亦是不爭的事實。
截至9月28日,共有22名男子及6名女子涉違國安法被捕,他們涉嫌干犯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以及發表煽動文字罪,部分人亦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等;當中2人已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