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紙入垃圾桶助燃 本地及荷蘭籍男子囚4月

202010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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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示威者焚燒雜物堵路。
今年2月29日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旺角有人以雜物堵路和縱火,期間一名來港工作的荷蘭籍男子與一名本地男子把紙張投入燃燒中的垃圾桶助燃,他們早前承認縱火罪,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辯方進一步求情指,兩名被告事後深感後悔,又指他們並不是起火的人士,過程中也沒有使用助燃劑。法庭指控罪性質嚴重,終判二人入獄4個月,而他們被捕後已被還押3個多月。
兩名被告依次為42歲的鄧振強,和31歲荷蘭籍男子DE BRUIN Edgar Willen Aart。事發時鄧任職採購經理,他因本案而失去工作,現時無業;次被告持旅遊簽證來港,目前正在等候工作簽證,他原本獲得一份幼稚園教師合約,但該合約亦因本案終止。他們早前已就案中被毀的垃圾桶賠償700港元予食環署。
二人被控於於2月29日在旺角山東街與洗衣街交界,用火損壞屬於政府的一個垃圾桶。案情顯示,當日傍晚6時許,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期間兩名被告把紙張投入一個正燃燒中的垃圾桶,當場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