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物管公司疑拒付遣散費 工會要求領展介入

202010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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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指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拒付遣散費,要求領展介入事件。
領展外判商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指拒絕向員工支付遣散費,並要求員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工聯會到領展辦事處請願,要求領展介入事件,敦促富城發放遣散費,並向外判清潔、保安發放約滿酬金,為長期服務作補償。東網正向富城查詢。
今年9月,一眾觀塘樂華邨停車場外判員工向工聯會求助,指富城因未能與領展續約,通知員工在2020年11月1日前辭職,並拒絕支付遣散費。工會認爲富城單方面改變工作環境及條款,等於集體解僱員工,須支付遣散費,惟經工會反映後,富城依然拒絕訴求,並指員工如拒絕自願離職,公司會强制調職,以致員工未能過渡至新承辦商。
另外,工會譴責富城於第一期保就業計劃獲發逾7400萬港元工資補貼,卻要求員工自願辭職並拒付遣散費。工聯會要求領展敦促富城負起企業責任,參考領展其他外判管理公司、房屋委員會、政府部門等做法,向外判清潔工、保安發放約滿酬金,慰勞基層職工的長年貢獻。
領展回應指,所有相關僱傭事宜都應由該營辦商處理。領展會與有關營辦商保持溝通,要求該公司嚴格遵守本港勞工法例。如果營辦商違反有關法例,將影響其未來的投標。而據領展了解,有關外判營辦商的部分員工選擇繼續在原營辦商的其他停車場工作,其餘員工則已受聘於新外判營辦商,並無員工因轉換營辦商而被裁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