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生與男童肛交 表現悔意獲判感化

202010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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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胡俊獲判感化。
中文大學男生兩年前於互聯網上認識一名當時14歲的男童後,先後兩度帶他到家中,期間非禮該男童及與他肛交。該名中大生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同性肛交罪,今於(12日)粉嶺法院被判感化令18個月。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自中五起對雙性戀產生興趣,之後屢遭歧視欺凌,但他現已感到後悔並且願意接受協助,故接納感化官的建議。
辯方求情稱,22歲被告胡俊已充分反省,有改過的決心,願向事主認錯,感化官認為他需要接受長時間的輔導,故建議他接受感化。
裁判官判刑時明言案件嚴重,被告案發時曾使用潤滑劑,明顯是有早有準備犯案,而法庭需保護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不要太早受同性戀的行為引誘和影響。惟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和事主的年齡相距不大,加上事主除了向警方講述事件時表現激動外,沒有精神和身體上的後遺症,故本案在同類案件中不算最嚴重。
裁判官接納被告本性善良,沒有孌童問題,另外他在中學時曾因性傾向而遭欺凌,現已有悔意,故判他感化。
22歲被告胡俊,承認於2018年1月19日在深水埗家中,非禮當時14歲的Y,並於同年2月某日與Y作出同性肛交。案情顯示,被告於2017年至2018年間,在網上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Y。案發時被告邀約Y到其家中,二人在床上傾談期間,被告突親吻Y,又脫去Y的衣物,再幫Y戴上眼罩,被告之後將塗上潤滑劑的手指插入Y的肛門。
至2月初,Y再到被告家中,兩人在雙方同意下肛交。之後被告沒有再回覆Y的短訊,Y及後發現自己的照片被上載在被告的Instagram內,遂告知學校社工,因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