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人員涉咬甩警手指 控方專家指非疼痛反應

2020101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杜啟華否認襲警等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梁柱鍇攝)
於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涉咬甩警員手指的法律行政人員杜啟華,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罪,案件今(12日)於區院開審。控方指當日被告遭警方制服時激烈反抗,一名偵緝警長按住他的頭部施用「壓點」控制時,遭他咬斷無名指,接受斷指再植手術後獲發逾年病假。控方並引述腦精神科專家報告指,被告當時是蓄意咬噬,而非眼區疼痛的反應。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晚9時後有數百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不少人向警員投擲物品。閉路電視先拍到被告從4樓向3樓投擲一把雨傘後,匆忙沿扶手電梯跑到3樓。
其後,被告又被拍到檢起地上雨傘襲擊警員葉卓軒以及高級警司梁子健。梁右手無名指末端受傷並追捕被告,偵緝警長梁啟業出現協助制服。惟被告激烈反抗,梁啟業叫他冷靜不果,遂用右手按住被告頭部,嘗試用「壓點」控制,期間卻遭被告咬斷右手無名指末端甲床部分。
被告被捕後未能出示身份證,他主動告知警員自己的名字。警方並檢取了被告當日身穿的衣物,政府化驗師在其恤衫衣袖發現偵緝警長的血漬。
高級警司梁子健及偵緝警長梁啟業被送院診治,梁子健被證實右手無名指遠端指骨有骨折,獲發病假至去年8月5日。梁啟業則被診斷為右手無名指遠端指骨完全截斷、遠端指骨基部出現粉碎骨折,需接受斷指再植手術,並獲發病假至今年8月31日。
控方引述腦精神科專家報告,指由於當時被告的咬噬力量強勁,認為是他自願的行為,而非因右眼區域疼痛所作的反應。
警員葉卓軒今天出庭作供,他表示當晚9時許與數名隊員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他們在一間店鋪外被包圍,並遭示威者用雨傘襲擊,葉於是高舉圓盾作防衛,以及保護身旁一名女警。情況十分混亂,葉其後感到有人用硬物攻擊他背及後頸2至3下,他當時覺得後頸痛楚,但不知襲擊者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