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赴台自首 台灣代表律師指已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中

202010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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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右)轉述陳同佳(左)的台灣律師訊息,指律師已接洽當地司法部門。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一度引起香港與台灣政治風波的港人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向公眾轉達仍然堅持赴台自首意願。管浩鳴今日(12日)向傳媒轉發代表陳同佳的台灣律師訊息,內容指已代表陳與台灣司法警察機關接洽,以及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陳報辦理中。
管浩鳴轉述理律法律事務所凃榆政律師指,其律師行已受陳同佳委任,擔任其來台接受刑事偵查程序之選任辯護人,因此律師所已按其意願,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及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中。但就涉及刑事偵查核心事項,因律師保密義務而無法公開。
管又指,陳同佳現時在港,等待訪台手續安排,暫時未知完成時間,尚待律師通知。對於為何不直接由陳同佳親自聯絡台方,管浩鳴解釋因陳同佳的普通話「講得不太好」,需要安排傳譯;而且陳不清楚台灣的程序,因由律師代表是最合適方法。
另外,案中女死者潘曉穎的母親今表示,如果陳同佳在本月23日前,仍未踏上往台航機,她將不再為對方求情。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上周五(9日)指會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被害人及家屬公道。若陳確定要到台投案,隨時可透過聯繫窗口聯絡,亦可到台灣駐港辦事處辦理簽證,強調台方已準備就緒,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