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審議修訂上訴庭法官數目3變2 鄭若驊缺席半日才現身解說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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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右)缺席半日才現身立法會解釋有關修例。(劉螢諭攝)
立法會會期延長1年,今日(14日)舉行首次會議,並恢復二讀辯論《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當中以《高等法院條例》的修訂最令議員關注,司法機構建議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3名法官改由2名法官處理,以加快處理部分案件,包括豁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建制派及法律界均支持修訂。惟被外界炮轟為「避政司司長」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因隨特首到深圳出席活動而缺席半日會議,未能即時親身解說有關修訂,惹來議員不滿。
建制派議員支持有關修訂,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張國鈞指,近年民事案件大幅上升,尤其是免遣返聲請的案件大增,為法院帶來大量工作和壓力。議員謝偉銓則認為,本港近年受假難民問題困擾,不少東南亞和中東等地的人士看準香港重視人權和法治,以合法或非法途徑來港申請聲請,但當中有部分人並非受政治迫害,來港後或參與違法活動影響治安,認為草案可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案件。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認為,近年有關免遣返聲請的案件所佔的比例相當高,司法機構亦須調配人手處理,若條例草案獲通過可減輕司法工作量,但她形容這只是「皮毛」的改革,始終未能應付大量積壓案件,包括與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有關的案件。她又引述《東方日報》日前的頭版報道,指假難民在本港涉及販毒案件,影響本港治安。
議員葉劉淑儀則指,此條例的修例是三權合作的好例子,三個部門互相合作、協調,認為反對派沒有理由反對。她解釋,本港免遣返聲請問題嚴重,愈來愈吃不消,而司法覆核程序是絕對要快的,她又相信今次輕微的修訂是法庭支持及要求,即司法機構發現問題,行政處長看過,再由律政司提出修改,以提高法院效率,這才是真正憲制安排。
身為大律師的商界議員廖長江指出,80年代英國已由2名法官處理上訴庭案件的案例,證明由2名法官處理上訴庭案件並非新鮮事。身為律師的議員周浩鼎認為,今次修例可靈活地調動人手處理相關的上訴案件,速度有望加快,並有效處理積壓的個案。
議員葛珮帆表示,若港府對假難民仁慈,就對真正的難民及港人不公義,又指過去7年政府用於免遣返申請的公帑超過60億港元,而今個財政年度亦花約12億港元,認為絕對要加快處理程序。她承認修改條例未必是最佳做法,但在合理及切實可行情況下是必須做,又建議成立特別法庭,專門處理個案解決問題。
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質疑法庭大量案件累積,是否因律政司與刑事檢控專員在刑事檢控方面,未有制訂既定政策處理。他又批評鄭若驊缺席會議前往內地,對此感遺憾。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目前由3名法官減至2名法官處理上訴庭部分案件,原則上的確可以騰出1名法官人手,有助加開法庭審理案件,從而加快處理包括大量積壓的免遣返聲請等司法覆核案件的速度。
條例草案屬綜合條例草案,涵蓋多條條例的修訂,包括《高等法院條例》、《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修訂部分提述「Could Not with Reasonable Diligence」的免責辯護條文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雜項修訂。當中在《高等法院條例》,司法機構建議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3名法官改由2名法官處理,加快處理部分案件,包豁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