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外判產假薪酬發還安排 辦事處最快明年3月批核申領

202010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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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僱員產假延長後,僱主可向當局申領發還延長產假涉及的薪酬。
政府上周五(9日)將《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法定產假由10周延至14周,將於今年12月11日生效,合資格女性僱員每月最多可獲8萬港元產假補貼,勞工顧問委員會今日(14日)開會討論時,有委員透露,負責有關計劃的發還產假薪酬籌備辦事處已展開外判招標工程,料今年內有結果,預計明年2月可投入服務,最快3月可處理發還申領。
法定產假增加後,法定產假薪酬維持按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每名僱員上限8萬港元,相當於該名女性僱員月薪最高10萬港元。由於僱主支付的新增產假薪酬,可向政府全數申領發還,勞工處決定外判相關工作,希望將設立發還機制的時間縮短,估計下年3月開始發還申領。
立法會今年6月通過政府修正案,延長《僱傭條例》下的產假4個星期,讓合資格僱員在緊接10個星期的產假之後連續放取,惟產子日期須於12月11日後才可享有共14周的法定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