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男遭風筒烘陰莖案 女被告:日後玩性虐戀要得對方同意

202010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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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麥凱晴。
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的高材生,聲稱與比他年長7歲的初戀女友拍拖時被迫玩性虐戀,期間被她用鉸剪插胸口、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他起水泡脫皮等,更因愛她而去做結紮手術。涉案女子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名成立,案件原定於今天(16日)判刑。辯方指被告知道日後在參與性虐戀時,需要得到別人同意,又引述報告指,被告並沒有心理或精神問題,對自己或其他人均無危險性。區院法官聽罷陳詞後,再把案押後至11月2日判刑。
39歲女被告麥凱晴,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某大廈5度襲擊及傷害男子X。就其中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由於X未能指出確切的遇襲事件,故法庭早前已裁定被告技術性脫罪。
辯方今天求情時指出,被告審訊過程中一直承受着巨大壓力,而其個人照片也被上載互聯網。此外,她因本案而失去工作,令她需要賣樓套現,以應付日常生活開支及訟費。由於她被定罪,相信往後也無法從事金融或銀行業工作。
辯方續指,相比一般傷人案,本案案情相對輕微,與一般家庭暴力案件非常相似。被告所使用的犯案工具,只是鉸剪及風筒等家居常見用具,被告當時是出於憤怒,隨手取來物件傷人,形容她沒有預謀。而且事主的傷勢不算嚴重,並無對他造成永久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