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否認助示威者堵路 審訊後罪成獲緩刑

202010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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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蕭麗萍被判14天監禁但緩刑兩年。
一名無業女子被指在今年農曆年初一,「打手號」協助在場示威者搬木板堵路,她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16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被告夥同他人犯案,惟考慮她當時只是在他人搬運木板時幫忙輕托,及站在馬路上高舉手,而警員亦無法說出實際有多少汽車受阻,故判她監禁14天緩刑兩年。
46歲被告蕭麗萍,被控於今年1月25日,在彌敦道外陳列或留下木板及其他物品。
裁判官接納警員證供,相信他所述的為確實案發經過,即於當晚近11時,旺角彌敦道上有30多名黑衣人聚集,期間被告協助示威者搬木板,又站在馬路上高舉手呼喊文宣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