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大鵬灣水域非法捕魚 12名內地漁民遭檢控

202010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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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水域捕魚的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
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今日(17日)起訴懷疑在大鵬灣水域進行非法捕魚作業的內地船隻上的12名男子。該12名內地男子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進行捕魚活動被檢控,周一(19日)會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人員昨日(16日)約下午4時在赤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正在進行非法捕魚活動,署方人員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並在船上檢走一批漁獲和漁具。
根據《漁業保護條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