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認企圖爆竊富豪大宅 患精神分裂囚20月

202010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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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明通在石澳大浪灣道一大宅中被捕。
患精神分裂症的內地無業漢去年9月持雙程證來港,在短短5天內先後闖入商人「大劉」劉鑾雄的渣甸山大屋,及電訊盈科主席李澤楷位於石澳的紅木屋大宅企圖爆竊,當場被保安截獲後,聲稱自己缺錢,要「搵老細攞錢」及找工作。該名內地漢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企圖入屋犯法罪,被判監禁20個月。
案情指,去年9月16日晚上約11時,32歲被告張明通攜著背包,出現在渣甸山高士美道2號的露天範圍,遭保安員發現,該屋由劉鑾雄持有。保安員問被告如何進入大屋範圍,被告答他是爬進去要找「老細」幫手,保安員遂報警處理。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是用防盜登勒線爬進大屋的露天範圍。
入境處出入境記錄顯示,被告於去年9月14日來港,同月18日返內地,兩天後又再來港。
去年9月21日清晨約6時,被告攜背包到石澳大浪灣道12號,坐在屋正門前的門階上,該大屋由李澤楷持有。該處的外傭見到被告不知其來意,還用英文向被告說:「你這麼早(You are so early)」,但被告聽不懂英文,外傭遂向保安經理匯報。
保安經理約於1分鐘後到場,問被告如何進入大屋及做甚麼,被告答他是從正門大閘進入,到該處想找「老細」找工作,及後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通往大屋的私家路理應有大閘阻擋,但被告沿私家路走向大屋,他看到外傭在正門打掃清潔,便坐在屋門外的梯級上。
被告首次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他知道劉鑾雄既富有又慷慨,故想找他借錢,他是從社交媒體得悉劉的住址。而在第二次被捕後他則向警方稱,他先後4次到訪香港,第一次是找劉鑾雄,第二次是前往「四太」梁安琪的住所,第三次是前往布力徑找何超蓮及何超盈,每次他均被警方截獲後獲釋。不過,警方沒有他所說第二、第三次的拘捕記錄。被告並表示,他是透過內地媒體得悉香港富豪的地址。
法官判刑時指,爆竊案的量刑起點一般是監禁3年,被告專程由內地來港犯案,更覷準富豪為爆竊目標,屬加刑因素。但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出現幻聽幻覺等徵狀,小欖的醫生診斷他患精神分裂症。
法官指本案屬不尋常的爆竊案,案中無財物被盜或損毀,接納被告的精神健康構成減刑因素,遂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可獲得刑期扣減,就兩項控罪共判他監禁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