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員否認藏無牌對講機 截查警員口供未提搜到證物

2020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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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熾輝(中)事發時任職關員。(何全泰攝)
去年9月網上有傳警員在紅磡一間酒樓結婚擺酒,有市民聞訊到附近聚集「贈興」,警方到場調查時拘捕一名海關關員,指他涉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控以他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日(21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26歲被告林熾輝報稱任職海關,他被控於去年9月13日,在紅磡紅樂道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發送器具。
警員黎穎斌供稱,當晚他到上址處理非法集結案件,見被告和另一名男子坐在電單車上,於是上前搜查,並在被告的背囊內搜出涉案對講機、防毒面具和寫有救護員的反光背心等物品。
惟辯方指有關對講機其實是放在背囊內的一個腰包之內,黎否認在腰包內找到對講機,但就同意他在兩份書面供詞中,均沒提及搜到對講機一事。辯方直指黎其實並未在被告身上搜到對講機,但黎否認。
另一名在場的警員何曉培(譯音)則指,他不肯定涉案對講機是否在腰包內搜出,甚至不肯定是否在現場搜獲。
控方另傳召通訊辦助理電訊督察林良宏作供,指涉案對講機的發射功率高於規定的0.5瓦,又可使用規定以外的操作頻率,所以須申領牌照。惟他同意,該部機開機時正使用指定頻率,雖亦能使用規定以外的頻率,他無法確定是否有人曾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