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五金店被查揭違例藏227公升易燃及腐蝕性危險品

2020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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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人員突擊巡查佐敦一間五金店。
今日(21日)上午約11時半,消防處在佐敦一間五金店進行突擊巡查。行動中,消防處共發現約50公升懷疑第三類危險品(即腐蝕性物質),包括鹽酸及約177公升懷疑第五類危險品(即發出易着火蒸氣的物質),包括天拿水、白電油及松節油,並懷疑該五金店的一名男子與案件有關。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本處將考慮檢控涉案人士。
為了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已將涉案的懷疑第三類及第五類危險品檢走。消防處會繼續打擊有關違法行為,並主動對化工原料店及五金店進行突擊巡查。如發現有任何違規情況,會作出相關執法行動。
消防處呼籲巿民,切勿過量儲存危險品。根據《危險品條例》第6條,任何人士如沒持有相關危險品牌照而儲存、運送或使用超出豁免量的危險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市民發現任何懷疑過量儲存危險品的情況,可向消防處舉報,熱線電話:2723 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