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幹事鄺星宇用刀傷人兼藏偉哥 判監12個月及罰款

202010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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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星宇今天在觀塘法院被判監12個月和罰款1000港元。
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於6月12日晚上,在港鐵觀塘站外因政見不合與途人口角,繼而用刀傷害兩人,致兩人分別手指及虎口割傷,鄺被帶返警署後又被揭發管有俗稱「偉哥」的昔多芬。他早前承認傷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共3罪,今天(23日)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法庭不能容忍因爭執而使用致命武器的行為,判被告監禁12個月,罰款1000港元。
控罪指,報稱地產經紀、27歲的被告鄺星宇於2020年6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馮文傑,以及非法和惡意傷害馬富善。另被告被控於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3號,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的毒藥。
案情顯示,當晚約9時,觀塘地鐵站外有人設立「反修例」街站,吸引逾100人聚集。期間被告與政見不同的人互相指罵,突然被告大喊「警察加油」後衝前拳打對方的其中一人,於是被人制服在地。
任職記者的馮用相機拍攝被告。被告見狀即拔刀指向馮,企圖奪去相機,期間?傷馮的右手手指。馬上前勸喻時,也遭被告用刀割傷左手虎口,事後馬送院被發現左手指動脈割傷。警方到場拘捕被告,及後揭發他攜有及曾服昔多芬。控方透露,馬現時左手仍覺隱隱作痛及難以發力。
辯方今天求情時表示,被告讀書時操行良好,本來不是粗暴的人,今次事件與其性格不符。被告也向事主及其家人等致歉,並已明白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事後深切後悔,日後會繼續努力工作及照顧父母,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背景報告顯示他一時衝動犯案,並受情緒低落影響,事後因傷害到人而感內疚。被告在事發前約10分鐘買刀,是有計劃地將生果刀放到褲袋,以便可拿出作指嚇或自衞用途。被告雖遭人圍攻及有肢體衝突,但他亮刀已構成危險動作及極之不智,並在知道會有傷害他人的風險下而行事,最後亦導致兩人受傷。
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法庭不能容忍因爭執而使用致命武器的行為,最後考慮到被告認罪有悔意,及他服務社區多年而獲逾100名街坊聯署撰信求情等,判被告入獄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