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Whats噏:遭律政司追8.4萬元訟費 黃之鋒扮窮話要籌錢
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中,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因非法集結及違反法庭禁制令,分別被判監2個月及6個月。佢今晚(24日)喺Facebook透露,收到律政司來信指法援未能支付其所有聆訊的法律費用,所以向佢追討8.4萬港元。
黃之鋒形容自己係冇組織聯繫嘅政治人物,要籌集8萬多港元並唔係容易嘅事喎,莫非佢想扮窮?不過,佢之前擔任秘書長嘅香港眾志解散時,外界都質疑眾志戶口餘下資金去咗邊,亦似乎冇人詳細交代過盤數,黃之鋒只向網媒表示餘下款項會用得其所,點解依家又唔用嚟還訟費呢?
2014年11月26日,黃之鋒早上聯同時任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抵達旺角佔領區,兩人同被警方以違反禁制令拘捕,其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黃事後承認控罪,前年1月被判即時入獄3個月,其後提出上訴,到去年獲減刑至2個月監禁。
查實黃之鋒過去一直官司纏身,唔單止涉及上述兩宗佔中案件,佢喺去年6月亦參與反修例事件,因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而被起訴。而喺2015年,年僅19歲嘅佢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將參選立法會年齡限制降至18歲,但最終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