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育區生態價值高 非法傾泥首次檢控可罰款達50萬元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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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世傑指自然保育地帶生態價值高,備受嚴格的規劃及發展管制。
自然保育區非法傾倒泥頭屬違法行為,觸及《城市規劃條例》及《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等多條法例。惟政府部門如規劃署、環境保護署及地政總署等,空有法例在手,執法卻成效不彰。有環保團體人士指,自然保育區生態價值較綠化帶高,備受嚴格的規劃和發展管制,不能隨意改劃;但即使有人在該等地區作違例發展,往往部門歎慢板,由調查至檢控經漫長時間,「等3至5年都唔出奇!」
本港約有7700公頃自然保育地帶,用地包括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及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當出現自然保育區遭非法傾倒泥頭活動,規劃署會優先處理此等具重要生態價值地區的違例發展,該署會按情況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或停止發展通知書或恢復原狀通知書,而土地擁有人、佔用人或負責人須在指定限期前,履行通知書規定。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如未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規劃許可,在自然保育地帶及「農業」地帶內進行填土或填塘工程,即使為進行准許用途的發展,亦可構成違例發展。與該違例填土或填塘工程有關的土地擁有人,或負責有關工程的人士,可遭受檢控。一經定罪,第一次可處罰款50萬港元;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100萬港元。
針對非法傾倒泥頭活動涉及霸佔或挖掘官地問題,地政總署亦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提出檢控。非法挖掘政府土地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出,自然保育地帶佔地廣闊,生態價值較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高;即使有人欲申請改劃此等土地用途,亦大多難以成功。不法之徒會作違例發展,但部門由調查至檢控的程序冗長,令違例情況一直未遭遏止。
至於「綠化地帶」主要為市區或已發展地區外圍的斜坡和山坡,其規劃意向主要是促進自然環境保育,以及防止市區式發展滲人該地帶。而專為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而設的鄉村式發展地帶,目前總面積近338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