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血衣寄香港駐台經貿辦 台學生恐嚇罪無罪確定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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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致宇寄血衣到台北香港經貿辦,無罪確定。(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的教育部課審會學生委員、靜宜大學法律系學生林致宇,去年8月因不滿香港政府處理反修例風波的手法,將內有「血衣」和冥鏹的包裹,寄到位於台北的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下稱香港經貿辦)。林男事後被依恐嚇公眾罪起訴,一審時被判無罪,經檢方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周三(28日)宣判駁回,林男無罪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林致宇的包裹、信函整體所表達的內容,是對於香港反修例風波,就國際人權、公共事務意見表達的政治性言論,審酌林男的客觀外在環境及其整體言論意見表達之目的,不是使公眾心生畏懼。高院認為,一審諭知無罪並無不當,檢方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林致宇在去年8月6日寄包裹到香港經貿辦,內有用紅色油漆做成的血衣、冥鏹,並附上信函警告香港經貿辦。他事後辯稱,因反修例風波爆發嚴重衝突,出於公益動機才寄以上包裹,希望將訴求傳達給香港政府。他又指出,是基於台灣社會氛圍,推論出辦事處可能面臨的情況,並非預告對香港經貿辦不利,否認有恐嚇意圖。
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6月底一審案件,認為林男所為屬政治性言論表達,為言論自由範疇,不構成恐嚇公眾罪,遂判決無罪,惟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