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涉襲清路障女護 法庭憑現場片段裁定一人罪成

202010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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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首被告盧綺敏(黑衣)罪成,次被告朱珮賢(白衣)脫罪。
去年10月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一名女護士移除路障期遭人「私了」圍毆,導致骶骨骨裂。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女子,其中一人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和扯女護士頭髮,另一人則涉嫌撐雨傘掩護示威者圍毆女護士。扯頭髮的女被告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罪,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須還押至11月12日判刑。而另一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的女被告,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兩名女被告依次是旅遊社代理人盧綺敏(40歲)及無業婦人朱珮賢(42歲)。控罪指,首被告於去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彌敦道普通襲擊女事主何潤姿。次被告則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對何的身體施以嚴重傷害。
裁判官鍾明新裁決時指,案發當晚現場並不安全,接近100人正在堵路,何移除路上雜物時,惹來堵路人士不滿,故遭20多人指罵及威嚇。
首被告辯稱她當時路過現場,被何搬動的竹枝砸中腳面,才不忿向何扔水杯,但裁判官認為她是說謊,因為有現場片段顯示她曾與何爭搶鐵欄、又踩着竹枝以阻止何將之搬開,故她不會是路過,相反她聯合他人去欺負何,目的是要嚇退對方。
至於次被告辯稱她擔心何被襲擊,打開雨傘是為保護她。裁判官指,當時現場人士除了襲擊者外,亦有少數人是在勸喻施襲者和保護何,而次被告的位置接近勸喻一方,亦未見她有指罵何,況且有手機紀錄證明她是為了找女兒才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