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涉掟磚企圖襲警判無罪 官指警員證供前後不一

202011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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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天在屯門法院裁決。
去年11月有市民發起聲援中文大學的示威者,並於沙田一帶堵路,有警員於沙田城門河附近清理路障時,聲稱被一名女子掟磚,但沒有被磚頭擊中。該女子否認企圖襲警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指涉事警員的證供前後不一,今天(3日)在屯門法院裁定女被告罪名不成立。
39歲女被告鄭卓敏,報稱居於港島半山和無業。她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沙田鄉事會路與大涌橋路交界,企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徐德華(譯音)。
裁判官今天在裁決表示,遇襲警員在法庭上講及事發時與被告的距離,以及涉案磚頭的大小,均與其書面供詞不符,案件存在疑點,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