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暴期間縱火 游泳教練稱被威逼招供

202011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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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梁永強否認有威逼被告招供。
游泳教練涉嫌於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亂事件中,焚燒一面橫額而被控縱火,案件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他辯稱被捕後因遭警方威嚇「唔好要我哋打你先認」,「你都唔想我哋搞你細佬」,他才會作出招認。
32歲被告陳舜堯,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用火損壞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
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日曾在旺角山東街「拆咗條banner(橫額)攞去燒」。但辯方指出,有關招認是被告在不自願情況下作出,反對將其警誡供詞呈堂。
警長梁永強出庭作供,他否認如辯方所指,曾以威逼利誘的手段促使陳作出招認口供。但辯方表示,警方於2016年8月18日早上到陳於秀茂坪順緻苑的住所樓下拘捕被告,當時梁永強已對他說:「你無掟磚唔會屈你,乖乖地認咗燒banner,唔好要我哋打你先認」。
及後警方到被告的住所搜屋,梁再威嚇被告說:「你都唔想我哋搞你細佬?你唔乖乖地合作嘅話,我哋唔知會點對佢」。
至於在警署進行錄影會面時,警員未有向被告覆讀及解釋被羈留人士的權利,而梁在會面室內再度利誘被告招供,說:「合作就咩事都無,無掟磚唔會屈你掟磚,燒banner最多守行為,一陣間乖乖地認晒啲嘢佢」,最終陳按梁的指示同意錄影,並表示毋須律師陪同。
不過梁否認辯方的指控,重申他無講過上述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