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女記者採訪示威被捕 遭控抗拒警務人員罪

202011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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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女記者今日被警方上門拘捕。
本港今年5月10日母親節當天多區發生警民衝突,其中在旺角大批示威者晚上以雜物堵路及縱火,警方共拘捕236人,包括網媒《娛賓》一名女記者,她其後拒保獲釋。《娛賓》今日(5日)指該女記者早上約8時被警方上門再拘捕,懷疑與她5月10日晚被捕事件有關。警方表示,該名女子已被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本月9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今年5月10日拘捕一名26歲姓何本地女子,懷疑她在旺角洗衣街一公廁內拍照,人員曾警告該女子停止,惟她拒絕合作。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今日在荃灣區拘捕該名女子,涉嫌抗拒警務人員,她現正被扣留調查。
今年5月10日晚上,大批示威者於在旺角一帶集結,並以雜物堵路及縱火,警方共拘捕236人。其中2名女被捕人要求如廁,人員遂將她們帶至旺角洗衣街一公廁。過程中,一名26歲本地女子懷疑於該廁所內拍照,人員警告該女子停止,惟她拒絕合作,人員遂使用適當武力將其制服,期間曾一度使用胡椒噴劑。該女子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人員亦曾檢取她的相機作為案件證物。
該女記者早前曾向傳媒指,當晚因生理需要而到該女廁,其後發現公廁內有多名防暴警員在正為2名女生綁上索帶,隨即舉機拍攝,但被警員上前奪走其相機並將其推到牆邊,稱其犯法。警方表示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惟警方必需呼籲記者進行採訪期間應聽從警務人員的指示及遵守相關法例。警方對所有違法行為均一視同仁,只會在有人涉嫌違法的情況下才依法作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