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私了」休班警表證成立 案件11.18裁決

202011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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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在屯門法院裁決。
休班男警去年9月25日晚在屯門市廣場遭「私了」,兩名涉案男子被控非法集結和傷人罪,案件今(6日)在屯門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首被告作供表示,他當日在商場聽到女聲大叫「偷拍」,以為事主偷拍女士裙底,曾嘗試捉住事主,期間推了事主一下,但事主及後遭圍毆時,他已離去。次被告不作供,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裁決。
首被告文振豪(33歲)和次被告湯浩源(18歲),被控於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3樓一店舖外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傷害男子黃少華。湯早前已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
文供稱,當晚他購物後買了一杯咖啡喝,期間聽到有女聲大叫「偷拍」,他見黃跑開,懷疑黃偷拍裙底,於是打算追上黃。文當時看見黃和兩名青年推撞,文上前推了黃一下,想捉住黃,又問黃是否偷拍的人,黃反揮拳擊中文的面部,文還擊一下,手上咖啡亦跌下。文質問黃:「做咩打我?做咩偷拍?」可是黃沒有回應,並退後到一角,期間很多人上前指罵黃。
文繼續追問黃,黃才回答:「我驚,所以咪打你囉。」由於文面部有痛楚,又滿身咖啡迹,於是到廁所清理,之後再從遠處觀望若一分鐘,便乘車回家。
控方質疑,當時已有兩名青年「出頭」,文為何仍要追上去?文解釋,他見黃身形健碩,兩青年則瘦削,他覺得自己有責任阻止黃逃跑,又指自己離開前仍不知黃偷拍了甚麼。
控方續指,既然文覺得黃偷拍裙底,那麼文有否報警?文稱後來得悉黃只是影人相,並非偷拍,所以覺得沒有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