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比斯兩前高層串騙640萬印刷費 分別被判囚14至28個月

2020110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奧比斯兩前高層分別被判監禁。
國際醫療組織奧比斯兩名前高級僱員,於2013至2017年任內與兩名印刷服務商的東主串謀,用虛假報價單詐騙奧比斯批出總值約640萬港元的印刷及設計訂單。4人早前分別承認或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罪罪成,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1至28個月。
案中首兩名被告分別是奧比斯特別項目組前總監李子超(57歲),及前高級發展經理林兆基(58歲)。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迅朗印刷公司東主吳達明(62歲),及創意源流東主關嘉華(46歲),兩者公司分別是奧比斯的印刷及設計服務供應商。
李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他被判監28個月;其餘被告在審訊前承認串謀欺詐罪,林另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林被判監14個月,吳被判監12個月,關被判監11個月。
庭上透露,李與林入職奧比斯逾20年,二人是中學舊同學。2002年林生意失敗破產,李遂邀他加入奧比斯,及後更成為他的直屬上司。二人於2018年被奧比斯辭退,現均告無業。
法官直斥各被告的行為自私,令奧比斯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或風險,損失雖難以量化,但奧比斯多年來在香港建立的聲譽卻沾上污點。奧比斯作為一所非牟利慈善團體,捐款是其重要的收入來源,被告行為必然令公眾對其管理、監管及處理捐款方面產生負面影響,奧比斯的項目受益人或因捐款減少,成為最終受害者。
法官又指李及林身為部門最高層,未有為下屬樹立良好榜樣,更嚴重違反奧比斯管理層對他們的信任;吳及關參與偽造及使用虛假報價單,圖令自己公司看來出價較低,而取得案中訂單獲利。眾被告事前必然有商量部署,案情嚴重,不適宜判社會服務令,惟考慮到他們過往大半生奉公守法,重犯機會低,遂給予他們酌量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