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否認拒捕令兩警穿頭斷指 反稱遭制服後給警棍扑頭

202011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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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城當晚有大批民眾聚集。
去年平安夜尖沙咀海港城爆發警民衝突,商場內並有人疑似投擲紙張。兩警員聲稱在拘捕兩名男學生期間,因對方拒捕掙扎而撞破額頭及拗斷手指。兩男生分別被控抗拒警務人員及阻撓警務人員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今在(6日)九龍城法院開審。
20歲首被告勞俊昇被控3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指他去年12月24日在海港城三樓拒抗警長A、警署警長B及警長C。次被告為17歲被告梁文洛,他被控同日在海港城3樓3321舖外故意阻撓警員D。
警署警長B供稱,當晚勞於中庭拋擲一疊紙引起他人叫囂,當同事A上前質問時,他更拔足逃走。A追捕期間跟勞雙雙倒地,B上前協助時見A滿頭鮮血。B當時向勞展示委任證着他不要反抗,惟他仍然掙扎「手腳揈緊」,他們好不容易才能鎖上手銬。
B指現場有大量公眾人士,包括記者及「一啲好似好想阻礙我哋執行職務嘅人喺度,佢哋喺度喧嘩同影相」。B指其後有其他同事前來協助制服勞,那時他才發現自己「無名指斷左」。
辯方則指,B當時並沒有向勞展示委任證,他走近時第一時間便用警棍打勞的頭,而A之所以受傷,乃是他或其他同事打勞時誤中副車所致。惟B不同意辯方所指,當被質疑他其實不清楚自己的手指是如何受傷時,他就堅持:「我隻手指本來無斷架嘛,制服完佢(被告)之後,手指就跌左落嚟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