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期間燒橫額 游泳教練縱火罪成還押候懲

202011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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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舜堯被裁定縱火罪成。
游泳教練涉嫌於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亂事件中,焚燒一面橫額而被控縱火,經審訊後,他今(11日)於區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明天待辯方進行求情。
32歲被告陳舜堯,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用火損壞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
法官裁決時重申,市民有集會示威自由,但權利並不是絕對,不能以行使有關權利作為犯法的藉口。案發地點附近有人群聚集,亦有人以雜物堵路及警方投擲物品等,被告身處其中理應知道有機會被視作為示威者,亦有機會受傷,正常人理應盡快離開。
惟有關片段卻顯示被告曾身處人群前方,且協助遞索帶等物品,顯示他有協助他人對抗警方。被告更被拍到取下橫額,並將之投入火堆,其後再有他人向火堆投擲物品,令火勢加劇。
雖然被告自辯時指當日只為好奇才到場,而幫忙設立路障及把橫額投向火堆乃為了分隔警方及示威者,是出於善意希望避免衝突。惟法官卻認為被告所稱目的與其行為並不相符,且有歪常理,故拒納他的辯解,直指被告當日是存心燃燒橫額,目的是造成混亂,裁定被告罪成。
案情指,有閉路電視拍被告當日清晨7時許,將一幅橫額扔進馬路上一個正在燃燒的垃圾桶內。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當日我有出過去旺角,我淨係喺山東街拆咗條banner攞去燒」。他強調自己不屬任何政治團體,與示威者互不相識,亦沒收取過任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