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物未標示服用方法及劑量 退休西醫林德漢失德罪成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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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漢未有列明處方藥物的服用方法及劑量,被裁定專業失德罪成。(林穎嫺攝)
退休西醫林德漢被指在3年前,向病人處方藥物時未有在藥袋上列明服用方法及劑量,遭病人家長投訴。醫委會今日(12日)召開聆訊,裁定林專業失德罪成,但認為被告並非蓄意,亦考慮到他執業的31年間,一直熱心照顧病人,加上年事已高的他又已經退休,重犯機會低,遂予以譴責。
案情指,一名10歲女童在2017年7月19日,因有流鼻水、咳嗽、喉嚨痛等病徵,向林德漢求醫,林向女童處方止痛藥等4種藥物後,交由護士配藥。女童家長及後發現其中3包藥物的藥包上只列有藥名,而劑量及服用方法均欠奉,至於咳藥水氯化胺則連藥名亦沒有標明,涉嫌在過程間未有確保藥袋上有合適標籤,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的規定。
被告求情時指,事發當日其診所護士告假,遂外聘兼職護士頂替,惟該護士不熟悉診所運作,疏忽下犯錯。他承認自己有責任監管整個配藥過程,並應耐心接受家長的意見和批評,對受影響病人及其家長表示深深的歉意。林又呈交逾10封醫生同袍的求情信,當中包括醫學會會董陳以誠,指他從醫期間一直關懷病人、積極上進並關心社會,形容林是有誠信、盡責的好醫生。其律師亦提到,被告已屆九旬之齡,且今年年中已退休,未有再從醫。
醫委會研訴小組主席鄧惠瓊指,配藥標籤不清晰,可致過度服藥等嚴重後果,但認同被告非蓄意而為,而其退休前行醫期間亦關愛病人,相信今次是個別事件,重犯機會低,遂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