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家居裝修工程報價參差 有承辦商對合約條款隻字不提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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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指,裝修承辦商報價情況參差。
家居裝修設計就如一門學問,但相對價錢的細節就容易被消費者忽視,工程完成後更可能出現貨不對辦情況。消委會就家居裝修向11間承辦商(包括裝修工程及室內設計公司),為一個實用面積約400平方呎的單位進行全屋裝修上門報價。當中發現報價單出現涵蓋項目不一,詳細程度各有分別,其中有兩間評分最低的承辦商只在首張報價單,列出工程項目與總金額;而另1間更只有總金額一項,其他細節則欠奉。消委會形容測試結果顯示有關裝修報價的質素參差,遂建議消費者應要求承辦商列出的詳細報價單,內容越清晰和準確,越能減低工程展開後無故增加收費的風險;同時敦促業界不應籠統報價。
消委會是次實試屬於2房1廳1廚1廁的間隔,包括全屋清拆、鋪砌牆磚、地磚、訂造傢俬、更換全屋的門、安裝坐廁、潔具及爐具等;並邀請了香港樓宇檢驗學會根據10項評分準則為報價單作評審,包括「詳細列出各項工程」、「各項工程數量」、「各項工程單價」、「合約條款」、「工期」及「列出保險費計算方式」等。
消委會發現詳細列明「合約條款」為最差的一項,當中有3間對條款隻字不提,6間則只簡單提及條款,形容做法不能接受。至於工程的前、後環節的報價亦十分參差。只有5間承辦商提及清拆舊有裝修時,會為大廈公眾地方採取臨時保護措施,以至處理建築廢物的報價,例如會否為走廊鋪中空板,以及是否包含和政府相關的徵費;電工方面,亦有5間承辦商未有在報價單上列出每個電掣的收費方式,容易引起爭拗。就裝修工期方面,亦只有5間承辦商列明預計工期,隨時因為工程延長而令費用增加。
此外,就裝修費用方面,行內雖接受分期付款,普遍會分成第1、2、3期等,但測試發現有4間承辦商,未有量化訂定工程付款日期。消委會建議,可按照項目或工期分成4期付款,而第1期訂金不要超過總額的40%,以保障不會因工程早段「爛尾」而蒙受龐大金錢損失。另有6間承辦商提及工程費用已包括保險費或可代客購買保險,消費者宜主動查詢保障範圍是否最切合裝修工程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