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事件一周年 有示威者指由協助警方調查改為或告暴動罪

20201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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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於去年11月反修例期間發生嚴重衝突。
在過去的修例風波中出現多個大型的警民衝突,其中理工大學被大批示威者佔據,警方花費了13日進行驅散行動,出動水炮車、裝甲車,亦發射了大量的催淚彈。事件至今(17日)已一年,有報稱是當時示威者的人士向傳媒指出,自己日前被通知返警署協助調查,但到達警署後即被起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警方甚至稱不排除改控「暴動罪」。警方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不評論個別案件。
消息指,警方當日已說明會保留追究權利,若有證據,亦會提出檢控。
據報,一名示威者去年在理大示威期間滯留校園,及後因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院,但近日被警方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到警署,到場後被告知去年11月18日晚上警察已將事件定性為非法集結,將控告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有足夠證據或改控「暴動罪」,並獲準其保釋。據警方的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10月31日,警方就理工大學事件共拘捕1388人,包括33名16歲以下人士,涉及罪名包括暴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當中347人已被起訴。
而由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10月31日,警方於各區示威活動中共拘捕10148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在去年11月,理大在反修例風波下成為警方與示威者激鬥的其中一個主戰場,校園自11月17日起遭大批示威者佔領,被警方封鎖長達13日,其後在香港中學校長會及香港輔導教師協會的協調下,警方決定讓18歲以下的學生由校長接走,警方不拘捕,拍照和記下身份證資料後,可直接離開回家;警方保留追究的可能。而18歲以上人士會立即拘捕,校長可陪同拘捕過程,律師會到登記地點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