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百中大畢業生遊行宣揚港獨 葛珮帆:黑暴勢力潛伏於校園

20201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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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珮帆認為學生行為或違港區國安法,反映黑暴勢力仍潛伏於校園。
香港中文大學有過百名畢業生及學生於校內遊行,期間高呼反修例口號及手持港獨旗幟,為反修例衝突事件默哀。有議員指黑暴勢力仍潛伏於社會各階層,促請警方及駐港國安公署嚴正執法,防止街頭暴力重演。有大律師指有關行為含有港獨意味,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形容是證據確鑿。
中大原定今日(19日)起一連三日舉辦畢業典禮,惟校方早前宣布,因疫情影響改為於網上進行。有人發起在校內遊行,有過百名中大畢業生及學生手持抗爭標語,期間高呼反修例口號。
曾任中大校董會成員的議員葛珮帆指,《港區國安法》已實施逾4個月,黑暴勢力沉寂一段時間,社會好不容易地稍為回復平靜,惟事實上,未能完全消除黑暴勢力,仍然潛伏於社會各階層,包括有不少港獨分子潛伏在校園,而中大學生遊行的畫面正正說明一切,學生高呼反修例及港獨口號,更齊唱「願榮光歸香港」的所謂「國歌」,均有宣揚港獨的含意及意味,令人憂慮校園政治化的局面再度加劇,重演暴力場面。
即使中大校方已就事件報警處理,但葛認為關鍵在於警方及駐港國安公署的應對方法,若然不迅速地嚴正執法,將令社會接收錯誤訊息,以為「做乜都得」,而且反修例運動一直以學生主導,屆時恐怕黑暴活動不止於校園發生,將「隨時返嚟」,蔓延至街頭,重現街頭抗爭。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人群在校園在遊行時展示港獨橫額與標語,以及歌唱「港獨」歌曲,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以及顛覆國家政權。她稱今次遊行宣揚港獨及分離主義,上述行為屬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條及22條,並證據確鑿,但由於參與遊行人士以不同物品遮蓋面部,或難以定罪。
龔又稱,公眾人士可進入校園,故校園屬公眾地方,遊行人士或違反禁聚令。她指,根據《警隊條例》第50條(3),如任何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而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在該警務人員提出要求時,須容許該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內搜查。換言之,警方毋須經校園同意,反而校園保安應讓警方進入,並給予便利。
身兼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指,遊行人士展示港獨橫額,無論是否在校園內宣揚港獨,均違反《港區國安法》,但在校園內荼毒學生,則罪加一等。對於部分人士遮蓋面容,容質疑相關人士「博懵」、意圖逃避刑責,強調如警方認為有罪案發生,無論有人報警與否,皆可立即做出執法行動。
容又稱,校園本應作育英才,並非討論政治訴求,校方有責任阻止校園內出現宣揚港獨的行為發生,並非任由示威者為非作歹,故建議校方發出指引,防止同類事情再度發生。
《港區國安法》第20條訂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第22條訂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