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業發牌接逾2300宗申請 發出逾千個牌照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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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業發牌制度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物業管理業界發牌制度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19日)公布,至今已收到超過2300宗牌照申請,截至昨日(18日),則已發出超過1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60%,臨時物管人牌照則佔40%。
為令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期間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學歷或專業資格規定,但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物管從業員,可申請最長3年有效期的臨時牌照。而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內完成監管局「指明課程」的從業員,則可在毋須符合學歷或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牌照。
監管局表示,已委託4間大專院校,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承辦指明課程。上述院校開辦的第一期指明課程已陸續開課,共有超過560名學員報讀,其中60%為公開招收的學員,其餘則是企業包班的學員,即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的指明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