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黑錢逾億元 刑恐傷人勒索 上海仔兩度棄保詐病走佬

20201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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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仔2018年聲稱在泰國中風,不回港報到,卻被拍到在外地風流快活,身處柬埔寨一間賭場,行得企得。
「上海仔」郭永鴻先後因涉嫌洗黑錢、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等罪被警方拘捕,惟2案4罪在身的他,2018年首宗案要向警方報到,卻聲稱患病未有現身,另一宗續保亦未見蹤影,兩度棄保潛逃。警方其後經深入調查,決定不接納其沒有向警方報到的理由,沒收他的保證金,並正式發出通緝令追捕他,上海仔於是四處流竄避難。
上海仔涉及的兩宗棄保案,第一宗指他涉嫌在2007年1月至2012年7月期間,透過4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逾億元懷疑黑錢。2017年11月1日,被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人員拘捕,控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他原須在2018年4月9日到警署報到,但只由律師代表發信稱在泰國中風,沒有現身報到。但同年上海仔被攝得身處柬埔寨一間賭場,期間更「行得企得」。
第二宗案則指他在2014年起,招攬大批「南亞兵團」組成貼招黨,以瘋狂「貼街招」、「舉牌」等方法恐嚇勒索港澳多名富豪。其頭馬「大舊」在2015年亦曾向本港一名富豪發出恐嚇短訊,內容指若要追回欠款,便會遭貼街招抹黑,更威脅富豪「相信有人的大頭帖(貼)見報會比曾×權還要大」,富豪沒有就範,報警求助。
就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3項罪名,上海仔2016年7月21日由泰國返香港後,在機場被「O記」拘捕。他原定2018年5月15日續保,惟他繼續無影。警方充公兩筆合共25萬港元保證金,並發出通緝令追捕他。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涉及「洗黑錢」案,可據香港法例第405章《販毒 (追討得益)條例》,以及第455章,即《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而法律上刑事恐嚇有兩個級別的處理方式,經簡易程序處理,可判罰款2000港元及入獄2年;經公訴程序處理則可判入獄5年。 另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恫嚇方式作出不當的要求,不論他自己將會獲益與否,都屬干犯勒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
上海仔借病潛逃 返港被捕﹕http://hk.on.cc/fea/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