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起酒吧夜總會等須關閉 酒店客房限4人聚集 有效至12月2日

20201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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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周四起需要停業。(胡家豪攝)
本港新冠肺炎第四波疫情惡化,政府「加辣」收緊防疫措施,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午(24日)公布,由本周四(26日)起,所有酒吧、酒館、浴室、派對房間及夜店等場所須暫時關閉,會址將禁止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另外,宴會限最多40人參與,以每枱4人計算,即最多10枱,婚宴敬酒環節必須戴口罩,並禁止飲食。相關措施將維持7日,至12月2日。
陳又指,要求酒店將檢疫人士和非檢疫人士的分隔,檢疫人士不可以離開房間,亦不可以有訪客探訪。而酒店及賓館內的聚集人數亦有限制,其中每間客房不多於4人、多於一間睡房的套房不多於8人,而在酒店進行與婚禮有關的傳統或宗教儀式時,則不可多於20人。另外,4人禁聚令、口罩令、食肆限4人一枱等社交距離措施將繼續實施。
另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於本月30日起,在其轄下的表演場地實施進一步的防疫措施,如演出者在有現場觀眾的表演期間不能佩戴口罩,他們須於演出得前72小時,進行政府認可的病毒測試,並在持有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後,才能參與相關表演,並須視乎演出日數每10日提供更新的陰性檢測結果。
至於康文署已恢復接待現場觀眾的各表演場地,如音樂廳、劇院、演藝廳、文娛廳及表演場,觀眾入座人數不能超過原定可容納人數的75%,相連的座位不得超過4個,座位須平均分布;在附屬設施如排練室、音樂室、舞蹈室、演講室、會議室及活動室舉行的活動,每組參加者包括導師最多為4人,組與組之間須保持社交距離,使用人數一般不超過原定可容納人數的75%;觀眾及後台工作人員在場館內必須佩戴自備的口罩。
而政府亦會加強巡查確保食肆顧客最多4人一桌,並且顧客人數不可以超出座位數量一半,而過去一星期內已作出了12,518次巡查,作出了30宗檢控,同時向違反禁聚令和口罩令人士發出572張告票,而食環署和警方於過去的周末巡查了52間食肆。陳稱,防疫措施具針對性,希望減少市民進行非必要的聚集和消閒活動,同時減少對市民生活影響。她又指,病毒對同住家人傳染力強,呼籲市民為家人為自己,應該盡量留在家人,減少外出,以及減少和非同住家人聚會,她亦呼籲全港僱主應安排員工在家工作。
陳續稱,周四起會要求所有餐飲和表列場所,於12月3日前申請安心出行的二維碼標籤,並於收到該標籤後的2個工作天內在場內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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