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海岸清潔監察機制存漏洞 大型垃圾8個月始移走

2020112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龍鼓洲海岸公園的喉管結構物需時8個月才被移除。
本港每年均會在海灘沿岸發現大量垃圾,相關的清潔工作由多個政府部門負責。不過,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政府監察海岸清潔情況的機制有問題,亦疏於跟進承辦商工作情況,有被沖至岸邊的大型垃圾更需時8個月才被移走,情況不理想。
環保署會定期監察較易積聚海上垃圾的特定海岸地點,並預定在1至6個月內再次進行監測,但審計署分析691次監測工作後,發現有24次第二次監測偏離原定時限,最長的一次遲了106天。環保署解釋指,有9次第二次監測是與政府飛行服務隊安排利用直升機巡視,當中涵蓋遲了106天的一次,但因飛行拍攝的角度及監察地區不一樣,及海岸清潔情況評分制不適用,故未有備存紀錄。
另外,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部分海岸公園、海岸保護區等的清潔工作,署方將合約外判予3個承辦商處理。按合約條文,承辦商應確保每次清潔工作所調派的員工人數及工作時間不少於合約所訂的數目。惟審計署審查了772個漁護署視察記錄,發現署方人員在其中18次實地視察中,不是找不到承辦商人員,就是發現承辦商員工已提早離開,但18宗個案中,有12宗涉及漁護署無把跟進行動記錄在案、或致電承辦商不果後放棄聯絡等。
此外,審計署發現,漁護署早於2019年12月已發現龍鼓洲海岸公園上有兩個喉管結構物,環保署同月18日亦知悉相關事項,並要求漁護署將所採取的行動告知該署。漁護署今年1月起嘗試發出工作通知書,聘請清潔服務公司安排移除有關結構物,但因疫情關係受影響,至今年6月有清潔服務公司到場視察後,認為結構物須借助重型機械及特定技術才可移走及棄置,一般清潔服務不適用。署方7月尋求海事處提供技術及支援,最終海事處承辦商於今年7月底移走該喉管結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