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音樂導師提供非法回佣 樂器公司及負責人被控行賄

202011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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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
一間本地樂器批發商,連同其董事及銷售總監,涉嫌向5名音樂導師提供非法回佣共逾4.4萬港元,以轉介學生向該批發商購買樂器,因而被控6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今(26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至12月24日再訊,並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各被告包括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兼股東楊樂華(46歲)和該公司銷售總監鄧沛桓(37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間,向5名音樂導師提供6筆回佣,每筆回佣由逾1400港元至2萬港元不等,總共逾4.4萬港元,作為有關音樂導師協助和安排6名顧客向俊文樂器購買7件樂器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