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左乳組織切除後證非惡性腫瘤 兩外科醫生被控專業失德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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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丹圖(前者)被控專業失德。(洪紫嫣攝)
一名早年曾切除左邊乳房纖維瘤的女病人,於2006年的一次覆檢中,發現左乳再次出現腫瘤,隨後依兩名醫生建議,開刀切除相關組織,乳房因手術變形,經化驗後卻發現並非惡性腫瘤。兩名負責醫生,香港大學醫學院肝膽胰外科學系副教授張丹圖和瑪麗醫院乳腺外科醫生孫杜琪,因未有清楚解釋病人並無患上乳癌,以及手術的性質、風險、影響以及替代治療方案等,被控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今日(26日)就案件展開聆訊,辯方質疑患者對醫生有嚴重戒心,因精神過於緊張未有理會醫生提供的訊息;控方專家證人則指醫生有必要清楚解釋手術細節,尤其是手術風險。案件明日(27日)續訊。
案情指,病人A女士於2006年的覆檢進行了乳房X光檢查、超聲波掃描等檢查後,獲轉介到瑪麗醫院乳腺外科部求醫。期間由孫應診,並安排同年8月2日在東華醫院進行擴大局部切除術。A女士作供時指,她一直認為自己患上乳癌,而手術目的是切除癌細胞,並割取部分組織,以了解癌細胞有否擴散。
A女士續指,孫醫生「一入到去就話係cancer(癌症)」,觸診後更表示要切除腫瘤做化驗,孫亦有提及手術會導致一點凹陷,但沒有提及手術長度、康復需要的時間等,也沒有提及可能不是癌症或惡性腫瘤。被問及其他替代治療方法,A稱孫有提及幼針穿刺,但由於之前檢查已經刺傷,所以不考慮。
至手術前一日,則是由張解釋手術。A指,張並無解釋切除組織的目的,也沒有提及腫瘤可能不是惡性的癌細胞、手術程序、後續治療等。在手術後,由於切了3厘米的腫瘤,再加腫瘤周圍的組織,傷口有5厘米大,導致A的乳房凹陷、變形,而非孫提及的輕微凹陷。在覆診時,張表示化驗過後是纖維瘤,並非惡性,A指事件嚴重影響其精神和心靈,認為自己不再是女人,之後難以信任醫護人員,甚至需要看精神科醫生和心理治療師,至今仍需服用精神科藥物。
辯方盤問A女士時質疑她見醫生期間精神過於緊張,不記得醫生說過甚麼,以致忘記、或沒有理會一切醫生講過的資訊,包括手術目的是化驗,而非根治癌症。而且,A女士手術前一星期曾因腹痛入院,當時的急症室醫生亦有告知她,手術只是取樣本和化驗,而她證供也有寫下急症室醫生的說法,質疑她為何8月入院做手術,仍以為自己是切除癌細胞。
辯方又質疑,檢驗報告曾寫「懷疑惡性」,但A女士一直執着「惡性」一詞,沒有理會「懷疑」。另外,A女士曾在2006年去信時任議員何俊仁投訴,而何調查後表示問過婦科醫生,認為沒有問題,惟A不接受解釋,認為並無新的理據,欠說服力,辯方質疑A因為調查結果與期望不符,感到不滿。加上A曾表示,之前治療甲狀腺時,雖然已經痊愈,但依然認為醫生沒有盡全力幫助她,可見她對醫生有嚴重戒心。
控方專家證人蔡自怡醫生作供指,懷疑惡性的腫瘤有80%至90%導致癌症,但當時未能確定,因此需進一步檢查。蔡又指,乳房抽針比切除手術的侵入性更低,但無論是良性還是惡性,患者都需要開刀切除腫瘤,所以有患者寧願直接做手術切除,至於是否要進行擴大局部切除術,則視乎臨床情況。而主治醫生也有必要告知患者不同方案的優劣及建議較理想的方案,並解釋手術的範圍、目的、風險等,如果有機會進行擴大局部切除術,同樣要告訴患者。
另外,A女士簽署的手術同意書並不完整,有很多空格未有填寫,例如手術的風險。蔡認為,不能只依靠同意書的完整程度判斷醫生有否失職,也要考慮醫生有否口頭陳述手術的細節,不過她同意醫生有必要填寫重要的訊息,尤其是手術有機會導致乳房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