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義務急救員判斷梓樂骨折 需急送院惟聞救護員受阻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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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朗軒在事發當晚協助救援。(楊志權攝)
科技大學男學生周梓樂墮樓不治的死因研訊今天(26日)繼續,當晚擔任義務急救員的17歲的中六男生供稱,他一直輔助消防員去照料梓樂,惟他發現梓樂的右盆骨和右肋骨均有輕微骨折,其頭部亦曾受嚴重撞擊,會造成氣胸和顱內壓,他更留意到梓樂有失禁,需緊急送院。惟之前作供的消防員曾稱,在梓樂的身體上下沒有發現骨折創傷。男生作供完畢後,死因裁判官還讚他的救護手法媲美急症室醫生。
義務急救員曾朗軒供稱,他曾考獲急救證書資格,但實際經驗是從去年參與社會運動中的義務救護工作,跟隨醫生和護士而學習得來。當晚凌晨他於尚德邨地下,收到街坊的求助,指尚德邨停車場2樓有傷者,遂聯同其他不認識的義務急救員前往救助。
他到場後發現消防員正處理傷者,而消防員告訴他,周圍的血漬是傷者口裏吐出來,而聽聞傷者是被催淚彈擊中才會墮樓受傷。他接著檢查傷者,除發現傷者有骨折外,亦出現失禁,上衣的小腹近私處位置都濕透。
曾朗軒表示,救護員遲遲未到,眾人多次催促現場消防員,對方則回應「啱啱阻住咗」。曾解釋,當時形勢即使有醫生在場亦毫無幫助,傷者情況只有愈趨惡化,必須盡快送院,故眾人才如此緊張。
另一義務急救員華夏則供稱,等候救護員時,他一直握著傷者的手以予支持。突然一隊防暴警察出現,劈頭一句就呼喝眾人離開,後來才有兩名警員上前了解。警方的代表大律師質疑華的說法,因他沒有在口供中提到。
惟華堅持其說法,但解釋警方在行為上沒有阻礙救援,亦沒有接近傷者,只是情感上他認為警方理應出手協助,而非開口喝斥各人離開。
另外,於尚德邨停車場工作的抹車女工尹攜珍則供稱,當日凌晨她坐在停車場2樓的石壆上休息,起初她不為意身後的兩名青年,後來見對方神色異常,才發現有傷者倒臥在不遠處,到見消防員到場照料傷者後才覺得「個心舒服咗」。她更表示,從事發晚上她一直工作至凌晨,期間不斷在停車場各層穿梭,但就沒有聽見爭執或打鬥聲。